各有关单位:
现将本年度我区2019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44号)等有关规定,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应初级职称,不开展认定的专业系列除外。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2.有准入要求的职业,申报初定或认定助理级以上职称应先取得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
(二)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员级职称。
3.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助理级职称。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认定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本次认定,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19年9月底。
二、申报材料
(一)《认定初级职称表》一式1份(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明:
(1)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技工院校学历)人员应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PDF电子文档。
(2)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PDF电子文档。
(3)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4)获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5)中专毕业生中专、职业高中毕业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6)技工院校毕业人员应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jxzs.mohrss.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3.现职称证书(仅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请认定员级、助理职称人员提供)。
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仅按“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条件认定助理工程师人员提供)。
5.杭州市参保记录。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记录可通过杭州市职称系统(以下简称“市职称系统”http://hzzcpd.zjhz.hrss.gov.cn)直接获取。另外,还可通过浙里办、杭州办事服务、支付宝等APP或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zjhz.hrss.gov.cn)等网站下载参保证明并上传市职称系统。
6.劳动(聘用)合同。应能反映符合初、认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现履行期内的合同应提供,之前的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替代。
7.职业资格证书。有准入要求的职业,如教师、新闻记者、新闻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律师、公证员、兽医等,申报助理级以上职称时应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网上注册。申报人点击市职称系统——个人登录,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并实名认证的账号完成登录后,按以下原则完善账号归属部门信息: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市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按隶属关系选择上级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区、县(市)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选择相应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
2.网上申报。申报人网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且在工作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报送。
3.网上预审。审批单位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预审。
4.纸质表格报送。仅预审通过人员需要报送纸质表格,即《初定职称申请表》,以及《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提供,下同)。《认定职称申请表》应通过市职称系统在线打印,并与《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一起按纸质表格报送时间要求,送纸质表格受理单位。
5.纸质表格受理审批。认定职称纸质表格由杭州市富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受理审批。
6.表格存档。审批单位网上批准后,申报人登录市职称系统下载打印《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备案表》,本人签名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受理单位。本次认定职称受理单位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人事部门将《认定职称表》,并与《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1105室),联系电话:63323832。
五、申报时间。本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8月20日至9月15日,网上预审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仅预审通过人员报送纸质《认定职称申请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提供),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本次认定,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19年9月底。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原则 。对全区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筹开展。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审批单位发文公布和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
2.认定部分初级职称专业要求和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见杭人社发〔2019〕44号文件http://hzzcpd.zjhz.hrss.gov.cn/Home/Index/viewNews/id/5744。
3.受理单位要认真核对纸质表格上的水印,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审批,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应通过市职称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考试专业不认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即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5.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认定。
6.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7.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8.本次认定的专业范围不包括中小幼教师职称系列。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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